本人2012年至今为止一直是在校生,今年才大一然而最近却被温州市平阳县派出所通告从12年开始有吸毒记录。
我都无语了,这样我怎么解释在校园学习怎么会有什么吸毒前科呢,我前去咨询校园警务室,被告知要到下通知的当地派出所取消通告,但是要用用比较长的时间,现在周围的同学朋友都在议论这件事,现在本人想要入党也无望了,这件事情对我的学习和生活带来的极大的困扰。
如果证明我是无辜的,那就是说明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的我名誉受损,这样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就是这样我被无缘无故的扣上四年吸毒史的大帽子,我感觉非常的委屈。
我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