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6间房屋遗产,在其他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都被办到老大名下,我们通过诉讼想要回属于我们的部分,但诉讼期间被他先后故意拆除,法院只说被拆前属于遗产共同共有,但无标的可分,被告私自拆除房屋,给原告造成损失让我们另案再诉,,我们户口不在村里,怎维权?老家破屋不值钱,宅基地值不少.另外,他故意拆除明知不是他的房屋,算不算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