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兄妹5人,均健在。我有兄妹5人,均健在父母有一套房改房,产权证登记姓名为我父亲。
父母亲生前希望百年之后将上述房产送给孙子(即我的儿子,现已成年)。
为防日后产生纠纷,十几年前父母亲俩人就立下遗嘱,明确日后其房产为孙子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
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前年,母亲病故,今年父亲病故。
现孙子(我儿子)要过户,可有关方面说我母亲的遗嘱已失效,无论是要过户或出售,都必须经得我兄妹5人的同意。
请问此是否有法律依据。请问此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她们不同意,并拖着时间,今后是否又说我父亲的遗嘱也“失效”?我们该如何办。
希望能得到法律专家的指点。希望能得到法律专家的指点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