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了40年有多,但自从单位改制后将我调任门卫值班员,工资只有佛山市最低工资(1510元)和社保,但没有住房公积金,只是从今年开始才有为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即只有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我就退休了),还是最低76元一月的那种。
长期没有给我们工龄工资,我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是不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