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有新入职员工,说是原公司给开具的离职证明弄丢了,现在原公司也不给补开,因此在入职本公司时就无法提供出离职证明,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可以让员工写份声明吗?如果可以,该声明应包含哪些内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