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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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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6015什么是编号?

工资问题

我朋友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以上,与公司协调不好,想要求经济补偿金。

咨询者:陈先生...广东
[咨询时间:2016-08-01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6-08-01 10:21
李志嘉
您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11个月工资作为劳动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信法律可以捍卫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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