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拖了近九个月才补签,又因请假扣除规定外的工资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4555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拖了近九个月才补签,又因请假扣除规定外的工资

我于2015年7月进入目前的公司工作,经过多次催促,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16年4月底才完成补签。

在补签的过程中,公司取消了原口头承诺的各项补贴并拒绝写入合同内容中,工作时间由原来的7小时变成了8小时。

我于2016年5月底提交辞职申请。我于2016年5月底提交辞职申请6月1日发薪日,公司因我请假两天按规定扣除我的工资外,以“请假会造成其他同事的加班,同事的加班费应该我出”为由,又扣除了工资数百元。

这是否合理?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拿到哪些补偿?

咨询者:fa214761...广东
[咨询时间:2016-06-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6-06-23 09:22
李翠英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