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租户,在合同期内收到拆迁通知,我的合同2007年12月31日到期,但房东和拆迁公司僵持,3年多才谈好拆迁补偿(2010年5月),现在房东不对我做补偿,理由是租令期满后我没有付房租,请问这房租要不要付?如果付房租还不够我的装潢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