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师学校的实习生快毕业了学校需要所在幼儿园盖章,这里的园长愿意给盖那个公章但是要压三个月的工资保证要下学期来才会把工资给我无奈之下我也只好答应她,如果我下学期没来这些工资就没有了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告她吗,这个她有没有侵犯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