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廣州時代友誼商場上班的,那裡的上班時間是早班9.15—16點晚班15.45—21.45。
因公司年前沒有請到足夠的人手,導致我跟另外兩個同事每天分別上班從早上9.15—21.45,但最近公司請到足夠人手了,讓公司補回休息給我們,然後公司居然說公司一直都是沒有加班,跟補休這一項的,請問這樣我們能跟公司拿回加班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