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辞职那些事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1086什么是编号?

辞职那些事

某企业聘用我们的时候没有签劳动合同,口头跟我们说一个星期之内走是没有工资的,然后我做了28天家里有事要走了,公司却说规定要提前30天,合同那里写的,如果没提前一个月走的的话要扣除一个星期工资,请问怎么解决???真的要走。

咨询者:fa214760...广东
[咨询时间:2016-03-2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6-03-27 08:29
曲延兴
那就要按合同约定的办。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