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报警。
***女士:
你好!李国盛已委托我所作为代理律师事务所,就合同诈骗、非法欺诈、故意伤害他人财物等正式向你提起起诉,相关证据已提供我所。你将在10个工作日之内收到律师函,并且我们会做出调查、取证,希望你能配合;在2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材料,20个工作日后会收到法院传票,具体开庭时间等候法院通知。此函一式四份,将发给业主、你的监护人、你的公司,届时要派代表参与庭前调解,开庭旁听。
盈科律师事务所
请问我收到这样的虚假信息(我已去盈科律师事务所)确认过,他们不会发出这样的问题。而且他乱用事务所名义恐吓我、诬告我罪名,我能对他起诉吗?什么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