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深圳一家的公司,当初入职的时候就被公司外派到惠州办事处工作(惠州是没有分公司的),也就是说公司所有的待遇都是在深圳,但是工作地点一直在惠州,偶尔回深圳公司开下会议,刚开始公司每个月都会有一千元的津贴补助,大概补贴一年左右,公司找个理由,说只有新入职的员工才能享受半年的津贴补助,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跟公司去争取的,如果有,应该找哪些部门去处理,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