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同时要求支付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部发〔1996〕354号)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部发〔1996〕354号)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