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老板拖欠10个月工资,今年7月份开始申请劳动仲裁,10月份得出仲裁结果后,老板又上诉法院,11月份法院终审结案。
老板还是拒不支付,申请强制执行法官说执行期限要6个月,还有最终结果是老板不用负任何责任。
开始在欠薪3个月时候劳动监察就介入查公司问题,有多责令公司支付工资,仍然没有发放。
想请问如何在本案中追究公司的刑事责任?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