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去备案有用
铁路局单位房,有房产证,没土地证能过户吗?房子有证面积和自建面积一起买卖要公证吗房主是卖家父亲,已经去世多年,由母亲继承。
几年前母亲也去世了,死前写过遗嘱,房子由卖家继承。
她家里共有六个兄弟姐妹,她排老五。她家里共有六个兄弟姐妹,她排老五遗嘱上有其所有兄弟姐妹的签名,但未公证。
铁路房管所所长告诉我现在铁路单位的房子已经交由桂林市管理,当年发的房产证也已经改成了桂林市的房产证。
但因叠彩区修建福利路工作需要,就耽误了下发新房产证一事。
我想买她的二手房,可是房主户名仍然是她去世过年的父亲的名字,而且铁路单位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过户到我的名下吗?如果可以请问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材料?如果不能过户给我,那我可以跟她签购房协议拿去公证处公证吗?这样有法律效益吗?公证后将来有关房子一切的事宜是属于我的还是户主的?铁路局单位房怎么过户?不能过户可以公证购房协议吗?公证后去备案有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