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7.4..3日在新单位入职,2007.4.18向原单位提交辞职报告,2007.5.16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人事局盖章生效。
我有半个月到1个月的时间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015年12月新公司倒闭,赔偿年限按照新公司入职时间2007年4月3日算的话,我只有9年。
我能争取把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也算进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