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一年5个月,今年9月份公司项目缩减需要裁员,但今天与人事部协商人事表示公司惯例不会给足额补偿金。
只给一个月工资且被要求一周内走人,还有5天年假说不会折算工资公司有权安排在离职前休完,合理么?要是申请仲裁会胜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