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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7月4号上班到9月8号,用人单位只给了我1800元工资(一月2500工资),9月8号我提出辞职不干,用人单位说如果现在走,工资一分没有!可我有急事必须现在走!我该怎么办??求解!

咨询者:李瑞江西
[咨询时间:2015-09-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09-10 08:47
朱骏
一、是否是处在试用期,所以工资低于正常的标准。
二、已完成的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他不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当然自己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在那家公司工作过,工作牌,工作服等均可,另外与公司老板交谈的时候,可以适当录音保留证据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9-10 08:48
李保忠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申请仲裁。
张仁忠律师
[地区:江西-九江市
手机:13870277284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5-09-14 08:54
张仁忠
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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