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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拍卖的单位连体房(带地皮)分界一方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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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1248什么是编号?

经法院拍卖的单位连体房(带地皮)分界一方不配合

十年前买得一块法院拍卖的单位连体房子带地皮,一块地带房子两个人分。

有草图,写有建筑面积和应分得地皮面积,有地级市法院拍卖盖章。

因为都是原单位的人,也双方签了不得阻止对方重建出售,所以一直都没有清楚划分地界,当时想到重建时再搅证,现在也没有房产证。

现因要自建房,对方不配合分地界,叫了国土,城建,因一方不配合,现在一直在推皮球。

实在无法可行,也拖不起,望有识之士指教一条路,不胜感激。

咨询者:fa214759...广东
[咨询时间:2015-08-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连臣律师
[地区:山东-日照市
手机:18963330148
积分:3161
]
回答时间:2015-08-22 08:59
刘连臣
起诉确认四至界限,只能是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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