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3年入加拿大籍,中国护照,身份证过期(无效)中国户口2000年就注销了。
爸爸2006年来加拿大,移民身份,没有入籍,还是中国籍,有户口,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
现在爸爸在加拿大过世,有加拿大死亡证明(我爸爸和妈妈在1996年离婚,妈妈在2005年过世,有加拿大死亡证明)爸爸在中国有一43平方米左右的旧公寓,产权人是爸爸,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回到国内继承这个房产。
过户到我名下后我是否一定要出售?如果材料准备齐全,大概继承过户需要多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