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戴律师,我们家6口人以我父亲作为申请人在南京申请了一套经济使用房。
目的是为了给我做婚房用的,我还有个妹妹已经结婚并有了孩子都在附属申请人之列。
我父母有意愿将那套经适房给我,在此想咨询下可以通过哪种途径给予呢?据了解由于办理过户需要缴纳20%·30%的收益费用太高无法承受,是否有更加便捷和低花费的办理途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