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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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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2886什么是编号?

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

我自2005进入南通和利顺服饰,至2014整十年,公司从兴旺到衰落到长时间拖欠工资,让我无法维持正常开支,导致我2014年11月份离职,在公司就职期间,公司缴纳三保六年,无失业险,因不知道如何正确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11月份我挪用了公司的13481元账目,自认为可以抵消公司欠我的三个半月的工资,(原工资扣除保险是2797元),还多的几千块算是对我的失业险的补偿,可是老板不认可,到现在都不肯把保险本给我,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把这个钱合法化,让我把本拿到手,这种情况要去仲裁吗?

咨询者:fa214757...江苏
[咨询时间:2015-03-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3-21 22:22
李保忠
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5-03-21 22:34
刘建平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5-03-26 10:50
陈志恒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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