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15年2月27日提出离职,并要求28日上完也就是上完2月份最一天离开公司,并取得领导和老板的同意,办完正式的离职手续离开,但到3月13号老板以我违反了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不给我结算2月份工资。
在公司呆了快两年了。在公司呆了快两年了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能怎样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