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岁在企业工作至今40岁,去年患大病到今年底,病假两年(这两年算工龄吗),还是不能上班,单位要解除我,我已签订无期限合同,我能得到赔偿金吗?如能是哪些方面的?另外,我在单位买的原始股会和在职人员有什么区别?要不要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