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于2007年向我借款20000元,2008年逾期未还,我于2008年底起诉a并胜诉,2009年初我申请法院执行庭执行,至今没有执行到一分钱。
问本案在执行中是否仍然计算借款利息。问本案在执行中是否仍然计算借款利息注:借条写明月利息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