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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法院执行期间利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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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3443什么是编号?

民间借款法院执行期间利息结算

a于2007年向我借款20000元,2008年逾期未还,我于2008年底起诉a并胜诉,2009年初我申请法院执行庭执行,至今没有执行到一分钱。

问本案在执行中是否仍然计算借款利息。问本案在执行中是否仍然计算借款利息注:借条写明月利息为2%。

咨询者:fa214756...福建
[咨询时间:2014-10-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10-31 10:03
岳建民
按判决书确定的标准计算利息。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4-10-31 13:14
陈福猛
仍计算逾期还款利息(2倍)。

建议申请恢复执行。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4-10-31 21:06
陈奇斌
按判决书确定的标准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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