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11年12月4号借的15000元,过了几天还了4000元,过了一年多了我吹了又还了500元。
还欠我10500元。还欠我10500元当时有写借条。还欠我10500元当时有写借条借条是这样写着; 《借条》本人陈婷婷向李桂华借款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于2012年6月还清! 借款人:陈婷婷 2011.12.4还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都过这么长时间了他还是不还。都过这么长时间了他还是不还借款是在福州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