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兴化市沈伦乡金家村人,现我村因农田增设机耕道的原因,需重新划分村民田地,村干部及乡干部都以“我以外嫁”为由,拒绝为我分得田地(我的户口仍在本村,且夫家没有我的田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