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已经成年,则其家人没有 义务支付医疗费。公安人员也确实不能告诉你他家人的情况。但派出所可以网上通缉,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抓人。
您好,我家人被人砍伤了右手腕动脉,当时病情很危急,血流不止。现在已经稳定了。但住院治疗光手续费已经花了快2万。公安机关说害人者在逃,也拒不提供任何的案件情况及害人者的家庭情况。请问他的家人有义务支付医药费吗?公安机关有义务透露害人者的家庭住址吗?负责这起案件的民警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是6月9号发生的事,快1个星期了。他们说法律是有规定时间的,在办理中。别的都不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住址也不告诉我们,说没有义务。让我们自己找。还说他们派出所没有抓人的权利,要上报上级批准他们才能抓人。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报了警了,应该多长时间立案?多长时间上报批捕?多长时间网上追逃?
还有他的父母没有赔偿的义务,那他的妻子有赔偿的义务吗?因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如果对方拒不交钱,那我们的医疗费需要通过什么途径追讨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