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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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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705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法

如果在公司上班已过试用期,有6个多月,公司无故解除员工,该怎么赔偿。

咨询者:fa143771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1-29 18:30
陈胜法
要看原因
王亚东律师
[地区:湖南-吉首市
手机:13974390702
积分:684
]
回答时间:2010-11-29 19:49
王亚东
看解雇原因。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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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9 19:54
魏国鹏
公司应该依法赔偿2个月工资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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