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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系统下的两家单位整合成一家有员工拒绝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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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596什么是编号?

一个系统下的两家单位整合成一家有员工拒绝报到

一个系统下,两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其中一家单位员工拒绝到新单位报到,依旧在原单位上班,请问工资如何发放,算何种形式的违纪行为。

咨询者:fa142650四川
[咨询时间: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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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5 15:28
魏国鹏
拒绝道新的单位上班,其行为属于没有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可以不发放工资。其行为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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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11-26 06:43
喻远军
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何春莲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5884533018
积分:761
]
回答时间:2010-11-26 13:34
何春莲
员工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有权解聘员工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0-11-26 19:57
严亨春
不算违纪行为,只是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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