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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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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5958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纠纷

我于2012年11月19日到公司上班,从2013年8月份才开如买社保,直到现在没有职离,同时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但是前两天老板提出要我签劳动合同,我提现要求补交2012年11月到2013年7月的社保,公司回复已经不能补缴,我并提现支付回没有签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11个月双倍工资,但公司也已咨询律师,说我已经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拒绝支付。

同时老板以公司已经变更到其他公司公司名下为分公司为由,让我写离职书,并与总公司重新签劳动合同,我没有答应,现在已经申请了仲裁,不知道道自己到底能不能申请到自己所提的权利?

咨询者:fa214752...广东
[咨询时间:2014-05-0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9
]
回答时间:2014-05-01 09:52
吴远国
公司应当为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5-01 18:34
李保忠
公司应当为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4-05-03 11:10
杨艳国
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没有过诉讼时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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