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对方签订我出资买了一辆五菱之光汽在作为经营快递物流工具,以后在经营收入,俩人每月收入,向对方扣除当初没有签订合伙协议,这有对方签订合同经营地址是我家的地址,结果没办法经营下去,对方人走掉了,我把汽车也卖掉了,亏损了一万元,我想通过法院要回亏损的百分之五十,请问我能否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