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做厂里做保安每个月固定工资26天制,但这个月我只连续上了17天班就背辞退了,请问我这17天里是不是应该有2天休息或者算2天加班?
进厂时主管说每个月工资2400元,每天必须上12个小时,26天制。
请问这符合深圳劳动法吗?如果不符合那我可以像劳动局申请要求工厂补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