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才了解该公司是假冒该项目开发商与我们签订的合同。
现在已经到市公安局报案,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解决问题,也就是我们是否能讨回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什么时间能讨回已经缴纳的购房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