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1988年经过劳动部门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从原来的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
新单位以人员多为由不安排本人上班,本人就开始自谋生路至今。
今年本人到劳动部门查询自己的养老才发现单位一直以来都没有交本人的养老保险。
理由是:单位效益不好在1997年就不向劳动部门交纳养老保险了。
由个人自行解决。由个人自行解决请问:哪我本人的劳动关系还在,本人的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