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骑行无证超标电动车,车尾绑着电锯。潘某骑行无证超标电动车,车尾绑着电锯超车距离未拉开,锯子挂住胡某衣服,导致翻车,致使胡某当场昏迷,潘某继续向前行驶10来米,将车停下。
将胡某抱起,有路人经过。将胡某抱起,有路人经过问“是你撞的吗”回答“不是”。
随即将胡某放在地上,驾车逃逸。随即将胡某放在地上,驾车逃逸过了大约10来分钟,潘某有再次经过现场并没有停车。
在这段时间内,胡某曾经苏醒,但没人救助。在这段时间内,胡某曾经苏醒,但没人救助事发后约20分钟胡某家属赶到现场,呼吸心跳都正常。
将胡某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潘某当夜被抓,无经济赔偿能力。
请问潘某构成什么罪?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大约判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