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我方和对方的代表在交接商品的时候,我方对于合同没有理解透彻,对方代表解释给我们听的时候,跟合同规定的冲突。
但是当时我方没有觉察到。但是当时我方没有觉察到事后,对方以我们违法合同为原因,要我方承担损失。
这个官司能打么?如果能打,要以什么理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