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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能算被迫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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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5991什么是编号?

这种情况能算被迫离职吗?

公司因部门调整需要调整人员,调整之后又没有新的岗位安排,但是又有安排事情做,结果工资只有底薪,咨询公司领导答复说没有岗位就没有绩效奖金之类,只有底薪发,做不做随便你自己,公司又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只发底薪吃饭,坐车都不够,自己打算辞职,请问这种情况能算被迫离职吗?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工作三年能赔偿多少呢?

咨询者:fa548336广东
[咨询时间: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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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羊永德律师
[地区:四川-眉山市
手机:13388250611
积分:2288
]
回答时间:2013-12-12 15:25
羊永德
你好!公司调整岗位、降低劳动报酬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与你协商一致;你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合同。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12-12 20:22
杨艳国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这种情况比较难主张权利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12-12 21:00
李保忠
公司调整岗位、降低劳动报酬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与你协商一致;你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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