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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和条款冲突时,是否有义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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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5723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和条款冲突时,是否有义务提醒

合同中说:“除非出现条款一中说的重大质量问题,否则买房不得拒绝接受”。

在交收的时候,物品没有重大问题,但是有一些小瑕疵。

我们拒绝接受。我们拒绝接受卖方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提醒我们按条款不得拒绝。

几个月后,卖方说我们已经算接收了,东西就在那里,拿不拿是我们的事情。

我想问在这个过程中,卖方有法律上的过失吗。

咨询者:fa547967江苏
[咨询时间:2013-12-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280
]
回答时间:2013-12-11 19:20
刘建平
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12-12 11:03
陈志恒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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