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2013年9月25日被公司因为偷盗开除了 公司当时也没报警 也没让我写任何书面的文字 只是让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 我11月去找工作的时候发现公司还没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致使我无法上班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仲裁了原公司不会再刁难我吧? 盼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