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按照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对此赔偿不服,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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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您好!
我在广东省中山市工作,2009年因机械受伤评定为八级伤残,我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在3800元以上,现工伤社保以每月15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我不服,到当地主管部门咨询,回答是(这个标准是按本人受伤前的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补偿的)。
我于2010年8月5日收到这10个月的补偿金有两个多月。
我很不服,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