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一带很多企业有向个人借款,前几年都有稳定的收益,于是有朋友知道后问可不可以帮忙放企业30万,之后通过我放于企业。
随后二年老家普遍发生企业无力支付利息,甚至于本金的现象,我们投钱的企业也处于停产状态,企业主已经无力支付且跑路。
由于都是家人负责此事,且为免我担心并未及时告知,当知道时才发现已经由我家代为垫付了22万本金及部份利息,加上以往正常利息已超过30万。
现朋友要求我支付剩余的本金,请问我这情况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