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宅基地协议违法无效。
三年前本人因多种原因(主要还是经济分散不能集中用来建房),无法将政府已批下的两套房基地土地使用建房。
后将该房基地转让当地徐某居民建房。后将该房基地转让当地徐某居民建房但是由于徐某在建房过程中没有遵照动工前预先讲好的先建排水道,后打房基的承诺。
使邻里间发生纠纷致使徐某至今都没有建成房屋。
现徐某将我告上法庭,以该房基地无法使用为由,要求我退还当初转让该房基地转让款。
现在我想问的是作为农村现本就存在的这种民间协议是否可行?转让协议期限是多久?当时徐某建房时,我方和政府都出面调解过的。
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