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我在银行上班,实行二天一休,每天早上8点上到下午6点,期间12:00-12:30,只有半小时吃饭时间,期间我曾请假去医院检查身体,但是领导没有同意,让我换班去医院,也就是三天一休,这样才去医院,流产当天早上正在上班,发现身体不适,给领导反映,领导也没有同意假,中午吃饭时间去医院做了检查,下午领导通知晚上9:00还要加班,也就是加班时间前半小时发生流血现象,到医院做了流产,现在单位认定与单位无关,请问律师这与单位有没有关系,我该怎么办?我这种情况属于属于工伤,还是别的什么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