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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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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2055什么是编号?

征地补偿

律师您好!2012年11月5日由甲方出具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补偿安置协议书》明文:经甲方确认乙方家庭人口为7人,双方核对后签字生效,后又冒出核减两人,先签字然后又从后面补上 不告知当事人 请问他们这样有没有违法。

咨询者:lt050612宁夏
[咨询时间:2013-09-0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朱吉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265313181
积分:14884
]
回答时间:2013-09-09 08:45
朱吉江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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