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我怎样维护我的劳动权益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933什么是编号?

我怎样维护我的劳动权益

我在成都一家卖地砖的单位上班块2年了,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并且社保也没有买,春节期间耍假也没有工资,更不要说节气领双倍工资,公司现在想我辞职,我也不想在公司呆了,但是我心里老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想帮助我自己,也想帮助我公司的同事,希望公司能够给我们一定得劳动补偿。

我怎么办? 怎样才能得到属于我的权益。

咨询者:fa131460四川
[咨询时间:2010-09-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东斌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5306386366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0-09-06 19:54
刘东斌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你完全可以向公司主张你们的权利。
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
3、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上述这些权利,你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主张权利。一是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你自己可以选择。不管是投诉或申请仲裁,现在都不需要缴纳费用。很方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6 20:47
魏国鹏
1.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11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依法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6 21:22
刘子若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单位缴纳社保。
3,要求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9-07 08:13
喻远军
可以依法申请进行仲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