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民营企业部门经理,2012年11月来该公司工作,今年6月才签劳动合同,2014年6月为合同期.公司也一直未给予购买社保,另外我还与公司签了一份改善创新奖文件,按要求可获70000元的奖金,可现在公司说我的改善通不过,不给奖金,还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只答应给一个月的补偿,我认为不公平,特向您咨询,我可以获多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