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2010年到至今),在今年五月份就患了精神失常,我们就把他送回老家治疗,这个8月份就回公司上班,已经上班10天左右并没有出现论何的不正常,但是公司就想把他开除了,我觉得这样是完全不合理的,他并没有在工作上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同时也没有违反公司的纪律,如果真的非走不可,那公司要赔偿多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