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中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年终奖属于员工应得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那么可以去仲裁或投诉。2、如果年终奖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那么发放年终奖的决定权在于单位。
各位律师好, 我情况是这样的.
我公司的对年终的规定(我忘记签的合同里面有没有明确写到员工有年终奖金, 还有发放时间, 这个我晚上回去看下. 但口头规定是有的. 可能口头的无效吧. )是延后半年发放, 即2012年的年终在2013年6月份左右发放, 就是拖半年了. 但今年到了8月初还未发放, 并且公司没有一个高层或者能代表公司的领导出来给解释, 底层员工已经很不满了.
请问, 我可以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局投诉吗. 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没有说道年终呢?
希望有熟悉这方面律师可以指点一下. 谢谢
